1、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生活困难:
· (1)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 (2)离婚后没有住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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