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18306877
律师解答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律师解答

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是指?

更新:2019-7-12 10:08:56   已访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的规定,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应理解为: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Copyright © 2014-2016 徐州专业离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徐州市科技城高新技术创业中心五层(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北门往东500米)

电话:18118306877 邮箱:liuchunjielvshi@sina.com

苏ICP备12345678号-1 技术支持:徐州金网

1811830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