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复函》系针对个案的答复,不属于司法解释性质,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考虑到配偶一方往往没有享受其利益,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并非所有担保之债都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担保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重点要考虑该债务是否与夫妻共同生活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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